深圳罗湖区律师调解工作添新力军 嘉得信律师调解工作室揭牌

读创深圳  2019/01/25 08:48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司新宣、邱盈(文/图)

深圳市罗湖区律师调解工作再添新力量,喜迎新年“开门红”。1月24日,记者从深圳市司法局获悉,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于1月23日在罗湖中民时代广场揭牌成立。这是罗湖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开展律师调解试点工作以来,成立的第四家特色律师调解工作室。

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任继光,深圳市律师协会会长林昌炽,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人民法院副院长许云兴,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主任闵齐双出席揭牌仪式,并为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的30名律师调解员授牌。

据了解,2018年,罗湖区司法局和罗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公开招标,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作为中标单位向罗湖法院派出25名专职人民调解员开展调解工作,为诉前调解作出了积极贡献,同时积累了丰富的调解经验。为保证调解的专业性和高质量,此次揭牌成立的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主要遵循“一覆盖三原则”。

“一覆盖”指调解室受案范围实现了民事纠纷全覆盖,包括经济纠纷、邻里纠纷、婚姻家庭纠纷、遗产继承纠纷等在内的所有民事纠纷均可受理。调解室将根据案件性质,在30名律师调解员中随机抽选或指派经验丰富、专业性强的调解员为当事人定纷止争。

“三原则”包括“自愿调解原则”、“依法调解原则”和“规范调解原则”。调解室规定,当事人申请调解,须建立在各方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调解室将充分尊重各方当事人的意愿,并尊重当事人对解决纠纷程序的选择。调解过程中,调解室将坚持中立、公正的立场,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围绕纠纷焦点开展调解。

目前,该调解室建立了规范的调解工作程序,明确律师调解员应遵守的工作纪律,规范律师调解诉调对接工作流程,做到调解协议书格式、结案情况报告格式和律师调解卷宗内容“三统一”,从而确保调解的有效性,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罗湖区司法局局长卢光辉介绍,深圳市律师调解工作开展以来,罗湖区司法局主动作为,积极鼓励律师作为中立第三方居中调解纷争,满足群众的多元解纷需求,提升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专业化水平。继广东普罗米修律师事务所、广东国欣律师事务所、广东百朋律师事务所成立律师调解工作室成立之后,广东嘉得信律师事务所律师调解工作室的揭牌,标志着罗湖区的调解工作又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罗湖区人民法院副院长许云兴表示,开展律师调解工作,开辟了一条为民服务、解决纠纷的新渠道。通过充分发挥律师的法律专长和熟悉司法实务的优势,引导当事人理性解决纠纷,还能有效缓解基层法院案多、人少、量大的工作压力。

在现场,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市律师行业党委书记任继光对律师调解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是要统一认识,提高站位,大胆创新调解方式,依法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促进社会公平正义、推进法治深圳建设作出积极贡献。二是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真正把群众利益作为第一考虑,当好化解群众矛盾的润滑剂和维护辖区稳定的减压阀。三是要内强素质,外塑形象,建立常规性培训机制,加强对律师调解员职业道德、执业纪律、调解技能等方面的培训,同时要加大宣传力度,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选择律师调解作为解决争议的途径。

读创编辑李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