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置、兜底调解相结合, 宝龙积极推进“调援裁诉”试点工作

原创读创深圳  2021/09/14 20:57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毕国学  通讯员 卢大荣 李天云

近日,龙岗区宝龙街道仲裁庭再度优化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自仲裁庭庭长调解兜底制施行后的第一宗劳资纠纷案得到化解。

据悉,该案件当事人是宝龙辖区某科技公司的员工,因公司未支付年终奖以及赔偿金,到宝龙街道调解中心申请调解。对于当事人的申请,宝龙街道调解中心安排调解员、监察员先行通过电话、面对面多次调解,调解无果后引导当事人申请仲裁。经仲裁庭审以及仲裁庭庭长数番耐心调解,促成双方达成调解协议。双方当事人对庭长兜底制度称赞有加,该案得以圆满解决。

仲裁庭庭长出面调解

当事人双方达成和解

据宝龙街道有关负责人介绍,宝龙街道仲裁庭作为区“调援裁诉一体化”试点单位,通过整合劳动争议调解中心与仲裁庭相关职能人员,打造调裁无碍通道,在原全国首批乡镇劳动争议调解示范单位的基础上,于上半年率先构建仲裁员立案窗口前置调解制度,充分发挥调解柔性、快速化解争议的积极作用。

此外,为进一步落实区“调援裁诉”一体化布局、加大劳资纠纷调解力度,更于下半年试行庭长调解兜底制,构建在调解员、监察员、仲裁员多层调解无法达成的情况下的一种兜底调处制度,更进一步拓宽劳动争议纠纷调处渠道,提高调解成功率。2021年以来,宝龙街道仲裁立案前共调解结案1367件,调解成功1029件,大大减少进入仲裁立案程序案件;仲裁立案后调解结案237件。接下来,宝龙街道仲裁庭将继续推进“调援裁诉”衔接,提升劳动争议处理效能,努力实现大部分争议化解在前端、化解在基层。

审读:孙世建 蒋祝璇

读创编辑孙正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