横岗法庭为54名工人现场发放工资63万余元

读创深圳  2017/11/16 21:48

读创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张建国

11月16日下午,龙岗法院横岗法庭内人头攒动,深圳市儒为新研技术有限公司的54名员工现场领到了横岗法庭为他们执行到的足额工资,他们手捧钞票,喜悦之情溢于言表。

依据已生效的仲裁调解,被执行人深圳市儒为新研技术有限公司应支付申请人权某先等99人工资及经济补偿金共计176万余元,除龙岗区人力资源局已垫付的工资外,仍有63.5万元工资、56.9万元经济补偿金未支付。其中97人向龙岗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该案涉案人数众多,因被执行人儒为公司法定代表人简某苍已被司法拘留后依然无法偿还欠款;被执行人留存于厂房内的财产经评估仅值70余万元,远远不够支付申请人;而且被执行人涉及债权人众多,有多个异议人提出对被执行人的财产享有所有权及优先受偿权,拍卖程序只能依法暂停。

面对这些情况,横岗法庭拓宽办案思路,突破“就案办案”的局限,加强与被执行人厂房所在地的房东横岗保安股份合作公司简龙分公司(下称简龙村委)联系,由简龙村委将厂房内的所有机器设备集中存放,腾空厂房,再由简龙村委进行招租,以减少损失,尽可能保护该村委及村民的利益。

经过横岗法庭的多方努力,简龙村委提出由其出资代被执行人偿还工人工资,并积极向园山街道汇报,得到了园山街道办的大力支持。横岗法庭又组织简龙村委和工人们反复协商,简龙村委代被执行人儒为公司一次性支付员工剩余部分的全部工资63万余元,工人放弃剩余经济补偿金的追偿。97名申请执行人中,有33名员工在领取了政府垫付工资后已赴各地就业,自愿放弃本案执行并向法院提交了结案申请书;10名高管均与被执行人法定代表人简某苍达成了案外和解协议,并主动提交了结案申请书。剩余54名普通工人16日下午一次性领到了剩余部分的全部工资,最多的近5万元。至此,这批涉及97宗员工工资的重大民生案件圆满执结。

读创编辑李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