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 2018/01/14 13:26
读创记者 包力 通讯员 许益梅
1月13日上午,深圳市宝安区法院与宝安区妇女联合会在该院签订《深圳市宝安区人民法院与深圳市宝安区妇女联合会关于成立“重启幸福”工作室框架合作协议》。
双方将围绕健全家事审判工作机制改革、健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挽救危机家庭、创建幸福家庭教育长效机制等方面,开展“幸福成长”计划,分别在宝安区法院家事诉讼中心、宝安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成立“重启幸福”工作室。宝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宝安区妇女联合会副主席陆健青,宝安区妇女儿童服务中心主任张琼,宝安区妇女联合会权益部部长定秋菊,宝安区法院家事审判庭庭长张力英等参加了仪式。
近几年,家事案件上升、类型复杂,矛盾化解难度大,当事人往往经历双重心理创伤。宝安区法院于2012年开始家事审判改革,从单纯的法律调整功能向调整、修复、救治复合功能转变,妥善化解家事矛盾纠纷,积极延伸家事审判的社会辐射功能,与民政、司法、妇联等部门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建立家事案件案后跟踪回访58余次,发出社会帮扶建议函12份,共同帮助当事人解决实际困难,为当事人提供心理干预、疏导服务459人次,通过心理干预或疏导挽救200多个家庭。
宝安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张艳红表示,“妇联组织在社会建设中是相当重要的一个组织,对于整个国家和社会的稳定具有基础性作用。我们希望与妇联组织建立长效协作机制,共同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帮助当事人获取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解决实际困难,促进家事纠纷的有效解决。也希望进一步加强与妇联的沟通联系,完善联动机制,建立统一的社会工作网络信息平台,形成家事纠纷处理合力,更好的保护未成年人、妇女和老年人的合法权益。”
“重启幸福”工作室揭牌,意味着将全面推进宝安区法院家事审判改革试点工作,延伸家事审判的辐射功能,借助区妇联、区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的力量助力家事纠纷化解,共同开展判后跟踪、回访及帮扶,帮助当事人获取修复或重建婚姻家庭关系的能力,挽救危机家庭、解决实际困难,将司法为民最终体现在千千万万个家庭都幸福美满上。
读创编辑郑健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