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深圳 2018/01/16 14:33
读创记者 包力 通讯员 刘江春 吕静
1月16日,“宝安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综合法律服务中心”在区法院揭牌。
该中心成立之后,如同“法律版”的政务中心,分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诉调对接中心、诉讼服务中心,集中解决人民群众各种法律需求,实现“一扇门进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为人民群众提供全面覆盖、双向互动、多元参与的专业化综合法律服务,引导当事人选择最适当的方式,高效便捷地解决矛盾纠纷。
当群众遇到法律难题或纠纷来到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时,首先由引导人员进行接待,引导人员根据纠纷类型,引导当事人选择和解、人民调解、仲裁、公证等方式解决法律难题或纠纷;如果非诉方式不能解决纠纷,则可以到诉调对接中心,通过专职调解员化解矛盾纠纷;如果诉调对接中心仍未解决纠纷,则当事人的纠纷被转入到诉讼服务中心,对于双方争议不大,事实简单的纠纷,直接导入速裁程序,不能导入速裁程序的纠纷,则通过普通诉讼方式解决。综合法律服务中心的这些设置,确保为人民群众提供最合适、最高效、最便利的综合法律服务。
宝安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张志彪表示:“此次揭牌成立的综合法律服务中心标志着宝安区矛盾纠纷化解从‘一元’向‘多元’时代跨越。这是党委部门牵头,不同单位深化合作的最新成果,更是宝安区推进社会治理的重大创新举措。中心不仅着眼于化解眼前的矛盾,更将从源头上减少社会纠纷,为全市多元化解矛盾纠纷提供宝安方案。”
近年来,宝安区不断探索人民调解、诉调对接等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为群众提供更加多元、更加便捷的综合法律服务。2015年1月,宝安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确定为全国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示范法院,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到宝安法院调研,对宝安法院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2016年,宝安区在全市率先出台《宝安区关于建立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的实施意见》,强化改革的区级统筹。2017年,宝安法院被评为“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集体”,这是全国法院系统唯一获此殊荣的法院集体。
读创编辑刘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