读创财经 2018/06/01 17:14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燕青
记者从券商人士处获悉,证券业协会近日下发《关于证券公司办理场外股权质押交易有关事项的通知》。根据新规,券商的场外股票质押业务基本被叫停。
根据通知,券商及券商子公司及其管理的集合资产管理计划或定向资产管理客户不得作为融出方参与场外股权质押交易,但因参与场内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业务及本通知发布前已存续场外股权质押回购交易业务而发生的补充质押除外。
此外,通知要求,券商不得为银行、信托等其他机构或个人通过场外市场开展上市公司股票质押融资提供盯市、平仓等第三方中介服务。
新规自发布之日(5月30日)起实施,实行新老划断,发布前已存续的合约不需提前了结,已存续合约约定可以延期的,延期期限不超过一年。
今年1月12日,上交所、深交所与中证登发布《股票质押式回购交易及登记结算业务办法(2018年修订)》,质押新规自3月12日起正式实施。
自从质押新规实施以来,由于监管层对质押比例、质押率、资金用途等作出严格要求,部分公司股东转而向场外进行质押融资。据悉,场内股权质押业务是由券商向交易所及中证登逐级电子申报,而场外质押业务需要到中证登现场办理。
对此,知名经济学家宋清辉表示,近期股权质押平仓现象有所增加,监管层此举也是为了进一步规范股权质押业务,防范市场风险。
银河证券认为,质押新规通过限定融入方资质、资金用途、交易金额以及质押率上限,引导资金脱虚向实,服务实体经济,限制小额股票质押业务开展,降低市场风险,强化风险防控。由于新规采用新老划断模式,预计对券商增量业务会造成一定压力。
读创编辑李耿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