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拟出台最严“控烟令” !电子烟拟纳入控烟范畴 公交站台将禁烟

原创读创深政观察  2019/04/24 00:33

读创/深圳商报记者 陈小慧

深圳拟出台史上最严“控烟令”,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畴,公交站台等人流密集处将禁烟。23日,《深圳经济特区控制吸烟条例修正案(草案)》(以下简称《修正案(草案)》)首次提请深圳市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三次会议审议。据悉,《修正案(草案)》年初曾在深圳市人大网站全文公开征求公众意见,此次一并提请常委会会议审议。

电子烟也要禁止

近年来电子烟作为新兴事物,诞生之初一度成为行业风口。不少卖家以“香烟替代品”“帮助戒烟”等为卖点吸引着众多消费者。然而电子烟实际上也有危害。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的研究,电子烟同样含有尼古丁、甲醛等有害化合物,有害公共健康,必须对其加强管制。目前,全球已有42哥国家和地区禁止或限制在公共场所使用电子烟。

此次《修正案(草案)》扩大“吸烟”概念,使用电子烟、持有点燃或者加热不燃烧的其他烟草制品都被定义为“吸烟”。其中专门界定了,所称电子烟是指汽化并向使用者的肺部输送由尼古丁(或者无尼古丁)、丙二醇和其他化学物质组成的混合物的一种装置。这意味着《修正案(草案)》拟将电子烟纳入控烟范围,以后也要对电子烟“说不”了。

记者获悉,处于粤港澳大湾区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以及杭州、南宁等市已规定公共场所禁止使用电子烟。

禁烟范围由室内延伸至室外

记者获悉,深圳的《控烟条例》)在2013年全面修改后,已经施行5年并取得良好成效,“烟雾缭绕”的现象减少了。但随着社会公众控烟意识的提高,许多市民认为要求室内公共场所禁烟已经不足够,近年来,不少举报投诉都是来自在室外公共场所遭受二手烟侵害的。

此次《修正案(草案)》扩大了禁止吸烟的场所范围,将公共交通运输站楼行人出入口外侧五米范围内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以及公园、医疗卫生机构、文博单位、公园、旅游景点、体育场馆、运动健身等场所行人出入口外侧的室外购票区域和等候队伍所在区域都纳入了禁烟范围。

“这些区域人流量大、人员密集,基本覆盖所有年龄段人群,包括未成年人、孕妇、老年人等,且这类场所一般等待时间较长,需要提供更好的无烟环境以保护公众健康。”市人大工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违规者不再劝阻直接罚!

以后在禁烟场所吸烟的,可能不被警告劝阻就会直接开罚单了!记者了解到,现行的《控烟条例》规定了对在禁止吸烟场所吸烟的个人,要在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情况下,才予以罚款。

为加强处罚力度,《修正案(草案)》删除了“不听场所经营者、管理者劝阻”的内容,规定执法部门责令改正,处五十元罚款并当场收缴。

据执法部门反映,部分吸烟者以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没有劝阻为由,拒绝接受处罚,而场所经营者、管理者是否劝阻,对于执法部门而言难以判断和证明,造成执法困难,降低执法效果。此外,禁烟场所均要求张贴禁烟标识,实际上已经对吸烟者给予了提醒和警示。

学校出入口五十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未成年人是受烟草影响最大的群体之一。市控烟办一项调查显示,随机抽取全市的72所中小学校和职业学校有九成学校周边有烟草销售点。

为保护未成年人免受烟草制品的影响,《修正案(草案)》规定,中小学校、青少年宫出入口路程距离五十米内不得销售烟草制品。

此外在处罚方面,基于调查结果,52%的场所管理者和47.1%的公众认为场所罚金设置为一千至五千元合适。《修正案(草案)》对场所的罚款进行梯度分档,即将违法行为按三档进行罚款,一是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一千元罚款;二是因违反同一条款受过行政处罚后再次违反的,处一万元罚款;三是有阻碍执法等情形的,处三万元罚款。

读创编辑陈小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