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您的冬天不再冷!”龙岗法院法官收到遗产分割纠纷关联案当事人真情感谢

原创读创深圳2022/12/12 17:39

读创/深圳商报首席记者 张玮玮 通讯员 张建国 文/图

近日,深圳市龙岗区人民法院立案庭(诉讼服务中心)法官丘丽明收到当事人邮寄来的锦旗和手写的感谢信,信中写道:“经过这场刻苦(骨)铭心的官司,我们深刻地感受到了法律的权威与神圣,也深刻地被您的敬业精神所感动。您是一个好法官,是一个受人尊敬的好法官……有您的冬天不再冷!”

事情起因于一场遗产分割纠纷。曾某与被继承人杨某是再婚,杨甲、杨乙是双方婚生女,杨丙是杨某与前妻的婚生女。杨某去世后,在处理遗产的过程中,曾某母女未能与杨丙协商一致,于是起诉杨丙,要求按法定继承处理杨某遗产。

当事人生活困难,法官以人为本依法同意缓交诉讼费

按照有关规定,这场官司诉讼费高达2万余元,因曾某没有工作,杨甲、杨乙均未成年,且杨乙为残疾人,终身需要人照顾和护理,一家人生活艰辛,三位原告提出缓交诉讼费申请并提供了当地村委出具的贫困证明。丘法官依法审查原告的申请,曾某母女虽可继承遗产,但遗产尚未分割,一家人生活确有困难。丘法官立足于司法人文关怀,依法同意他们缓交诉讼费,减轻他们的诉讼负担。

可能转移财产?法官查清事实还原真相

原告曾某称,听说被继承人杨某名下的深圳房产已被过户到被告杨丙名下,认为被告有可能出售房产,损害原告的合法权益,于是在诉讼中申请保全,但庭审时被告对此予以否认。为查明事实,丘法官向深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查询,发现被告确已通过公证继承途径将涉案深圳房产转移登记到自己名下。丘法官依法准许原告的保全申请,并将该房产查封。此外,为查清被继承人的遗产情况,丘法官多次对其名下的银行、证券、社保、公积金等账户,以及位于广东五华县的房产等进行调查取证,准确认定了遗产范围,同时对位于深圳和五华两地的房产进行评估,确定了房产价值。

为“和”努力,照顾弱势,依法判决合理分配财产

由于双方当事人是亲属关系,丘法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从修复双方亲情、维护社会和谐的立场出发,持续通过电话与他们进行沟通,并当庭总结双方争议焦点,从法律规定、诉讼成本等多方面入手,全面分析利弊得失,情、理、法并施组织调解,然而终因双方分歧太大未能成功。

该案一审最终以判决结案。判决充分考虑到杨乙为缺乏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在分配遗产时,对杨乙依法予以适当照顾,切实加强残疾人司法保护,维护其合法权益。

案件衍生新诉讼,一审法官为二审调解奠定良好基础

被告杨丙不服上述判决,提起上诉。

与此同时,风波再起,杨丙的母亲张某又提起离婚后财产纠纷诉讼,曾某也同时起诉杨丙侵权。在这两宗案件的一审过程中,丘法官不遗余力多次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但未能成功,最终依法作出判决。离婚后财产纠纷案判决驳回张某全部诉讼请求,侵权纠纷案判决杨丙须将涉案深圳房产的50%产权过户至曾某名下。张某和杨丙又分别提起上诉,其中,张某的上诉被二审判决驳回,曾某与杨丙之间的侵权纠纷案、曾某母女与杨丙之间的遗产分割案,则在二审法官主持下一并调解结案,曾某母女三人与杨丙各自分得了相应的遗产,双方历时三年多的诉讼至此圆满终结。

结案后,曾某、杨甲、杨乙母女向丘丽明法官邮寄了一封言辞恳切的感谢信和一面写着“秉公执法清正廉洁”的锦旗,表达由衷的感激之情。

审读:孙世建

读创编辑陈广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