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协委员黄琼:分类妥善处理疫情相关数据

原创读创大湾区2023/01/11 17:55

读创/深圳商报驻穗记者 张莹

在此前疫情防控工作中,大数据技术在组织资源调配、疫情信息收集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如今,疫情防控工作的重点已发生变化,当初因疫情防控需要所收集的个人信息又该如何处理?


黄琼。摄影:张莹
广东省政协委员,九三学社省委会委员,华南农业大学数学与信息学院、软件学院教授黄琼针对疫情相关数据的后续处理提出了可行性建议。

他建议,首先要梳理全省疫情相关数据收集情况。尽快掌握全省各单位、各地市在疫情期间收集数据的情况,为后续做好疫情相关数据的处理工作提供参考。

建议对疫情相关数据采取分类处理措施。黄琼建议各部门各单位“对已收集的疫情相关数据,应该以‘最小够用’为原则,以‘目的正当和目的限制’为准则,对数据采取分类分级处理。”黄琼表示,如果个人疫情信息数据后续需要用于疫情相关的医学研究,也希望科研机构能够征得相关个人同意再使用,同时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来保护这些个人信息数据。

有关个人的重要敏感信息,黄琼认为要认真评估并及时予以删除。他建议全省各级政府部门和单位及时对这些数据做好梳理和评估,对于确定不再需要的数据予以及时删除;对于需要暂时保留的数据,在保留期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加以保护,且一旦保留期满,及时予以删除,切实保护好群众的个人隐私。

他还建议在健康码系统中增设撤销授权与数据删除功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信息保护法》,个人有权撤回同意个人信息处理,以及有权请求删除个人信息。”

审读:乔会青

读创编辑袁承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