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些“网红旅游”的坑,慎入!属违法招揽组织的旅游活动!

原创读创大湾区2023/12/26 11:12

深圳商报·读创客户端驻穗记者 姚嘉莉 通讯员 韦磊 何丽华 闫琦琦

旅游网络应用平台已逐渐成为人们获取旅游信息及报名出游的重要渠道之一,然而,由于平台管理的疏漏,一些未经许可的旅游经营者通过某些社会认知度较高的应用平台,招揽、组织游客去一些未经批准开发区域开展旅游活动,不仅破坏生态环境,也无法有效保障游客的生命财产安全。记者12月26日从广东省检察院获悉,广东汕头市检察机关近日在行业巡查中发现,某些旅游经营者利用“携程”“小红书”等应用程序打着“网红旅游”的名义,违法招揽、组织游客到南澎列岛所属岛屿及周边海域进行潜水、捕捞、登岛观光等旅游活动。

据了解,南澎自然保护区是粤东地区首个国家级海洋自然保护区,这里海产资源丰富多样,被誉为“中国南海典型的海洋生物资源宝库”“中国南海北部活的自然博物馆”。2015年12月,该保护区被列入《湿地公约》国际重要湿地名录,并被划入联合国生态保护项目“中国南部沿海海洋生物多样性”(SCCBD)保护示范区核心部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相关规定,禁止任何人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禁止在自然保护区的缓冲区开展旅游和生产经营活动,禁止在自然保护区内进行捕捞等活动。”汕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经办检察官介绍,某些旅游软件应用平台,竟然存在部分异地旅行社及未取得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的本地旅游经营者,在线违法经营涉南澎自然保护区海上旅游活动,该违法行为不仅会破坏南澎自然保护区的生态环境,影响整个海洋生态系统,对游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

为了精准监督并从源头上制止此类非法旅游活动,经办检察官走访了南澎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汕头市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行政机关。通过深入分析,在取得充分证据后,汕头市检察院向当地旅游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敦促有关部门对上述违法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同时加强与异地旅游主管部门的沟通协作,依法对本地区旅游行业实施监督管理,建议相关部门加强日常巡查和管理,发现有违法旅游经营活动线索及时移送执法部门,切实织密织牢生态环境“防护网”。

汕头市旅游主管部门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召集南澳海事处、自然资源局、交通局、农业农村和水务局等9个部门共同商定整治方案,同时联系汕头市委网信办商请协助处置,勒令涉案网络平台及时下架涉及南澎自然保护区的旅游经营信息。

截至目前,涉嫌经营非法海上旅游活动的违法经营者已被立案查处,相关异地旅行社已移送当地旅游主管部门核实办理。

“本案的成功办理实现了‘办理一案、整治一片、教育引导社会面’的效果。接下来,我们将继续立足检察公益诉讼职责,聚焦生态环境治理难题,深耕海洋生态领域公益诉讼工作,持续推动公益诉讼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以能动履职推进海上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共同守护好南澎自然保护区的天蓝海阔、群鸥飞翔、豚跃鱼欢。”汕头市检察院公益诉讼部门相关负责人表示。

读创编辑袁承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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